主妇大妹子必修课:103万、106万、130万这几个数字到底啥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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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主妇打工,常听人说103万,106万,130万。这几个数字到底啥意思?别人好像都明白了,就我还不稀里糊涂。
100万
打工收入过了100万,需要交纳住民税。
不过住民税的计算方式分「所得割」「均等割」两种,确认好自己所居住地区,按照哪种方式计算。
103万
工资收入要进行基本控除后,才进入计算所得税阶段。我们每个有工作收入的人,首先可以被控除的是这两项:給与所得控除65万、基礎控除38万。
比如,工资收入200万,就是200万-65万-38万=97万,然后按照97万收入所得来扣除所得税。
主妇一年的打工收入不超出103万:103万-65万-38万=0万。所得变成0,也就不用被扣所得税了。
另一方面,丈夫工资那块,则因为可以不受干扰的利用「配偶者控除38万」,丈夫工资可以被少扣些所得税。
比如,丈夫工资所得500万,这一档的所得税率为20%。能够利用「配偶者控除38万」的话,38万×20%=7万6000日元,相当于丈夫一年可以少扣7万6000日元所得税(为方便理解,省略控除环节)。这就是别人常说“打工反而不划算”的原因。
103万这个金额,与不打工不挣一分钱的主妇家庭相比,政策福利一样,只是多了一笔打工挣来的零花钱。也就是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:主妇打工最合适的收入上限。
主妇打工收入超过103万,又141万未满的金额范围内,丈夫工资的「配偶者控除」,从最高38万控除注意递减。直到主妇打工收入超过141万时,1分钱控除都没有。
106万
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,必须加入厚生年金保险。
①每月工资8万8000日元以上
②每周工作20小时以上
③勤务期间1年以上
④勤务单位拥有501人以上员工
⑤非学生
因为:8万8000日元×12月≒106万
所以:对于自身保险附属在丈夫社保名下的主妇来说,收入超过106万,就可能得从无需负担保险费,转成自己负担保险费的自己名义厚生年金。
130万
主妇打工年收入超过130万时,就必须脱离丈夫名下的第3号被保险人身份,即常说的无需自己负担保险费的主妇社保。转成需自费负担的国民保险。或是像前面106万中所说的厚生保险。
注意:106万主要指同时符合那5个条件,加入厚生。130万,你可以想象成在多处打零工,每一处收入加起来的总合,虽然不符合厚生年金保险要求,但适用于国民保险。
141万
主妇打工年收入超过141万时,配偶控除变成0,又需要自己交保险,还得被扣税,与一个正社员没两样。
个人认为,如果打工不仅为了打发时间,而是贴补家用存储教育费方面的因素占了上风,那么不如眼光放长远些,不要被这些103万壁垒,130万壁垒给真挡住了。
所谓壁垒,不过“舍不得自己掏钱”心理在作祟。省下小钱,也许丢掉能赚更多的可能。省是有限的,开源创收才是无限的。如果动心走出来,刚开始的一点点皮肉之痛不算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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